一、服務規范
認證機構的每個崗位,自法人代表到每個工作人員,以及外聘的審核員、評審員及工作人員都應有明確、具體的服務(或工作)規范。其內容應包括:
(1) 崗位職責和權限;
(2) 任職資格或上崗條件;
(3) 工作(或服務)流程;
(4) 工作(或服務)內容與要求;
(5) 檢查考核方法等。
二、質量記錄
認證機構的質量記錄應有:
(1) 認證申請書;
(2) 認證合同;
(3) 不符合項報告;
(4) 聘任專家登記表;
(5) 質量體系文件審查表;
(6) 批準認證/注冊通知書;
(7) 審議表決及審定結論表;
(8) 審核人員評價表及工作考核表;
(9) 監督檢查計劃及報告;
(10) 內部審核報告及管理評審報告等。
上述各類質量記錄均應統一分類與編號并規定合理的保存年限。
三、認證服務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認證服務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基于認證機構堅持不懈地開展內部的質量體系審核和故障那里評審。
內部質量體系審核是通過對認證機構質量手冊確定的各項質量活動及其結果進行系統、獨立的審核,以評價其是否符合質量手冊和有關程序文件的規定,是否在有效運行。
一般來說,認證機構的內部質量體系審核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管理者代表組織實施辦公室(秘書處)編制內審計劃,內容主要包括確定審核的依據、目的和范圍,審核人員、日期和審核程序等。
審核組長應編制審核檢查大綱(表),并據此進行現場檢查,整理,提交審核報告和不符合項報告,被審部門應制訂整改計劃,限期改進以確保質量體系的不斷完善和有效運行。
同時,認證機構法人代表(主任或經理)應每年進行一次管理評審,對認證機構現行的質量體系適宜性和有效性作出綜合性評價。
此外,國家認可委員會的監督評審(包括現場審核的觀察和認可后的監督、復評)及有關部門與客戶的監督和投訴,都是推進認證機構認證服務質量體系不斷有效運行的必要手段。
認證服務市場的競爭同樣也遵循優勝劣汰法則,一些認證服務質量高的機構將獲得生存和發展,反之,則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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