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認證的范圍主要有: (1)貿促會系統所簽發的一般原產地證; (2)由貿促會簽證機構認證的涉外商業單據文件。常見的有:商業INV、箱單、價格單、船公司證明、提單、裝箱單、保險單等; (3)根據進口國或進口商的要求,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其它有關單據文件。 在實際業務中,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單據文件常見的是原產地證和商業INV。對商業單據文件(如原產地證)予以領事認證,通常在信用證中作如下規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國貿促會出具的原產地證明,必須由某國使館予以認證)。離婚證公證書、出生公證書多米尼加領事館簽章、離婚證公證書、出生公證書多米尼加領事館簽章 上海常辦的國`家領館: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魯、智利、烏拉圭、以及阿根廷:不認長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認長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馬拉、洪都拉斯三國認證; 泰國: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復印件; 菲律賓:一份正本三份復印件; 委內瑞拉:應另提供企業稅務登記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