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聯盟TR CU 031/2012號“農業或林業作業車輛和拖車安全技術條例”規定了適用于農業和林業車輛和拖車及其部件的具有約束力的安全要求,以保護生命、健康、環境和財產。它還有助于防止在其預期用途和對消費者的安全方面的誤導行為。
“技術條例”TR CU 031/2012旨在確保統一適用和執行海關聯盟對農林車輛和拖車及其部件的要求。它還有助于確保貨物的自由流動。
2012年7月20日通過2015年2月15日生效
從2017年2月15日起,拖拉機排放的內燃機造成的污染不得超過以下法規中概述的值:
UN/ECE條例№49(04)
UN/ECE條例№96(02)
根據TR CU 030/2012,農林車輛和拖車的建造必須在整個生命周期中確保安全。
TR CU 031/2012適用于以下產品:
輪式農林拖拉機及其拖車,不論其原產國及其部件為何、機械拖曳裝置、聲報警裝置、玻璃杯、反射裝置、尾燈和剎車燈、方向指標、后牌號燈、低光束前照燈、變暗前照燈、霧燈、后霧燈、倒車燈、側邊、輪胎、發動機、座位、限速器、速度計、后視鏡、安全帶、木屋
TR CU 031/2012認證流程:
提供產品資料和技術文件,由我司認證專家給出認證的執行方案,測試或審廠通過后3-4周簽發電子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