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國家對辦-理使館加簽的文種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向利比亞、科威特兩國申請使館加簽時須附阿拉伯文的有關單據,向委內瑞拉、哥倫比亞、烏拉圭、玻利維亞申請使館加簽時則必須附西班牙文譯文等。
土耳其、泰國、菲律賓需加簽一式兩份;且有時使館公布的加簽時間不穩定多預留時間,以免產生其它不必要的費用,如:滯港費用等等。
在香港使館加簽一般是3個工作日,加上郵寄休假的時間,所以一般是7天。北京使館加簽的一般是在7-30個工作日,視國家而定,委內瑞拉,利比亞,巴西,卡塔爾等國的時間較長,但一般都是三周左右。
我國內地文書送國外使用應如何辦-理使館加簽?
答:我國內地出具的涉外公證/書或其他證明文書送國外使用前,一般應先由加簽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國駐華使館領區內省級外事辦公室辦-理使館加簽,再由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館或使館辦-理使館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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