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需認證的各類單證一律用打字機繕制,手寫無效。并要求做到清潔、完整、有效、凡修改處要蓋申請單位校對章(每份單證使用校正章不得超過三處),提交時應注明各單證需認證的份數。
認證文件需要加手簽的,應提供有效依據(如L/C等)。
所有單證認證須在貿促會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領館認證(Embassy 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領館機構或法律授權機構通過確認公文書上**終簽署人身份及其簽字和印章屬實來證明文書可靠性的活動。辦-理領館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領館認證主要包括民事認證和商業認證,民事認證,如出生、學歷、收入證明等;商業認證,如產地證明、形式InvioceOICE、提單、保險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