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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貨物的票據(jù)的副本是否需要辦-理領事館簽章,是由文書使用國決定的。如文書使用國要求對有關票據(jù)的副本辦-理領事館簽章,則應按對方的要求辦-理。在辦-理領事館簽章前,有關票據(jù)的副本上也應加蓋出證機*關的印章。
通常簽章的資料有:產(chǎn)地證、 商業(yè)INV、裝箱單、合同、報關單、營業(yè)執(zhí)照、提單、等各類商業(yè)文件送各國領事館簽章。
領事館和領事館所簽章出的文件在該國家一樣承認,所以出口的商業(yè)文件,駐北京領事館、上海領事館、香港領事館都可以一樣做簽章的,不同的是北京是領事館,其它地方的是領事館拉,有些國家在北京只有領事館,在其它地方?jīng)]有領事館的,由于北京領事館的**,所以出口企業(yè)商業(yè)文件很多都是在北京簽章的。
所以,大家常見的詞:領事館簽章、領事館簽章、領事館簽章,大家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同一表面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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