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往香港特區使用的涉外公證/書需在外交部認證司辦-理確認手續,而不是辦-理領事簽章。這一點請您一定要記住。
您的哪些文書需在外交部授權的地方外辦辦-理領事簽章?
送往外國使用的,文書使用國在我國設有領事且開展領事簽章業務,同時該領事轄區包括為您文書辦-理領事簽章的地方外辦所在的省(市、區)內涉外公證處、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地方分會出具的涉外公證/書、相關證明及單據等。
舉個例子說明:如意大利駐上海有總領事,并且開展領事簽章業務,其領區(即該領事管轄的范圍)包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如您的文書在浙江省出具擬送往意大利使用,應在浙江省外辦辦-理領事簽章后,再送往意駐上海總領事辦-理領事簽章,無需送外交部認證司和意駐華領事辦-理領事簽章。
北京領事簽章時間,接受全國任何省市民商事文件的簽章。常見簽章領事如下:
沙特8個工作日;
阿聯酋15個工作日;
阿曼4個工作日;
印尼12個工作日;
伊拉克一個月左右;
伊朗12-15個工作日;
埃及5-7個工作日;
阿根廷12個工作日;
委內瑞拉12個工作日;
越南10個工作日左右;
菲律賓12個工作日左右;
注:領事簽章時間受國內外節假日、外事活動等多種因素影響,故所列簽章所需天數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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