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等國家駐華領館規定,對申辦領館蓋章的文書需要留存歸檔,且存檔的文書也要經過我國外交部認證司辦-理領館蓋章。所以向上述外國駐華領館申辦領館蓋章時,應按要求一式兩(多)份的原件,辦-理領館蓋章。
哪些領館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們索取)?
埃塞爾比亞、、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領館翻譯,收20元翻譯費)、意大利。
個別領館有何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 領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蓋章;
哥倫比亞 領館要求授權書必須和營業執照一起蓋章;
科威特 領館要求Invoice必須與產地證及白色產地證一起蓋章,藍色產地證必須與白色產地證一起蓋章;
阿根廷 Invoice類文件與其他類文件應分別填表送辦;
沙特 產地證、Invoice類文件與其他類文件分別填表送辦。
領館蓋章的作用
1、通過領館蓋章證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單據文件的印章及簽字真實,從而向域外機構起一種證明和介紹作用。
2、作為出口結匯的一個必經程序和出口貿易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領館蓋章,可以使被蓋章的單據文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域外發生法律效力,并被進口國有關機構(如、銀行等)所承認和接受。
3、通過領館蓋章可以使進口國的駐華使(領)館對我國與其貿易進行審查,特別是就進口國實行特殊貿易政策(例加禁止或進口、反傾銷)的貨物實施審查并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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