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司法部有關規定,涉外公證/書只能由涉外公證處出具,在證詞、格式、用紙等方面都有專門規定,而且必須有譯文。普通公證/書不能辦-理領館加簽,不能送往國外使用。此外,對申請辦-理領館加簽的涉外公證/書和商業文書,不同的文書使用國駐華領館在審核時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認證司會及時將所掌握的外國領館的新要求通報有關文書出證主管機*關,提醒其在出具文書時考慮文書使用國的相關要求。因此,當事人在向有關機構申請出具文書時,應該明確告知文書擬送往使用的國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關信息,以便相關機構準確出。
問:什么是涉外商業單據加簽?
答:涉外商業單據加簽是指直接在涉外商業單據上加蓋貿促會單據加簽章。
問:涉外商業單據加簽的范圍有哪些?
答:有:一般指商業INV、裝箱單、重量單。
問:涉外商業單據加簽的辦-理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答:需要以下材料:
1)填寫“涉外商業單據加簽申請表”,并加蓋單位章,申辦人簽字。
2)提供需加簽單據的正本及復印件,以及真實、有效的佐證材料。
商業INV的加簽一般需要:出口報關預錄單原件或報關單原件、外銷合同或者形式INV原件、信用證復印件。
裝箱單、重量單的加簽一般需要:外銷合同或者形式Invoice原件,提單復印件。
外交部認證司和領館加簽
對申請單位提交代理的單據文件審核后,對于可以辦-理領 事加簽的單據(如產地證)和官/方機構、公證部門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動植物檢疫局出具的動植物檢疫證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認證司進行加簽。對擬辦-理的領館加簽,屬于貿促會加簽范圍的單據文件,如:INV、提單、屠宰證、商檢公司出具的商檢證、保險公司出具保險單等,先由貿促會直接加蓋單據證明章予以加簽,然后送外交部認證司加簽。對于需制作國際商事證明書的,先由總會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再送外交部認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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