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伊斯蘭國家出口清真肉類或其他食品,必須由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簽發統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證明(哈拉證/書),地方伊斯蘭教協會不能簽發出口證/書。上述證明應加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印章后方可辦-理領事館雙認證。
相信許多次接觸到“領事館雙認證”這個名詞的讀者一定充滿好奇,只聽說過商品質量要雙認證,領事館雙認證又是什么呢?今天,我就來向您介紹一下領事館雙認證。
領事館雙認證是指一國外交、領事館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公證文書或其他證明文書上,確認公證機構、相應機*關或者雙認證機*關的**一個簽字(簽章)或印章屬實的活動。許多人需要到國外使用國內有關機構出具的文書,卻不知道要辦-理領事館雙認證,結果往往是無功而返。舉個學生出國留學的例子。根據國際慣例,一般情況下,出國留學前,需要申請留學簽證。為此,申請人要提供包括出生、無犯罪記錄、學歷、學位、成績單等很多證明材料。但如果直接拿著這些材料去領事館申請簽證,往往會被領事館以有關材料未經領事館雙認證為由而拒簽。這時候,就需要為這些材料辦-理領事館雙認證了。
可申辦領事館雙認證的文件:
1、經由貿促會或商檢局(法檢產品由商檢局雙認證)雙認證 的通關結匯用的商業文件,如原產地證、商業CI、價格單、裝箱單、檢驗證(健康證、分析證、無放射證等)、品質證/書、提單、 各類運輸證明、屠宰證/書等。
2、不屬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業合同、協議書、委托 代理證/書、授權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銀行資本證明以及業 務證明等(須經中國貿促會做成證明書,然后交外交部和駐華 領事館辦-理領事館雙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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