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領事加簽的單證范圍:
(一)、用于通關結匯的各類單證。如:產地證、商業inv、箱單、提單、保單等;
(二)、用于國際商事活動的各類文件。如:合同、價格單、協議、營業執照、聲明、報關單等。
(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動中需要加簽的文件。
領事加簽的范圍
其范圍主要有:
(1)貿促會系統所簽發的一般原產地證;
(2)由貿促會簽證機構加簽的涉外商業單據文件。常見的有:商業INV、箱單、價格單、船公司證明、提單、裝箱單、保險單等;
(3)根據進口國或進口商的要求,需要辦-理領事加簽的其它有關單據文件。
在實際業務中,需要辦-理領事加簽的單據文件**為常見的是原產地證和商業INV。
對商業單據文件(如原產地證)予以領事加簽,通常在信用證中作如下規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國貿促會出具的原產地證明,必須由某國使館予以加簽)。
領事加簽的費用
1.一般情況下,辦-理領事加簽所發生的費用由我司先行墊付,待加簽文件寄回,再據實結算。對于有不良記錄(結算不及時等)的合作伙伴,則應預交辦-理費用。
2.已送進使館進行加簽的文件或單據,申請單位發現錯誤要求退回的,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書面撤單申請,貿促會可以幫助及時追回,但其已發生的費用,申請單位必須承擔。
3.由于各個國家使館的規定、收費及注意事項時有調整,所以辦-理領事加簽的費用不是一成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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