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部分種類的公證/書所涉及的事實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公證、未受刑事處分公證、健在公證、存款證明等,此類公證/書有效期一般為6個月。如公證/書本身已過時效,領事簽章自然也就沒有意義了。另外,一些國家駐華使館在受理領事簽章時對部分種類文書的時效性還有特殊規定,當事人應根據需要及時對文書辦-理領事簽章,辦-理后要盡快使用。
對外貿易單據簽章的簽章機構;
對外貿易單據簽章,是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按照《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職能,依據國際慣例以及國外有關當局和客戶的要求, 應國內出口企業的申請,對信用證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關結匯的有關單據或有關保險公司、船公司等機構出具的單據進行簽章。
上海委內瑞拉使館簽章更新:
使館規定,自七月份開始,遞交使館的文件必須要翻譯公司簽章的西班牙語翻譯件,不接受企業提供的翻譯件。
另外,使館現接受公司自己出具的自由銷售聲明類的簽章。
尚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其領事簽章如何辦-理?
目前可以參考以下三種辦法:⑴征得進口商同意,找第三國的駐華使(領)館代為簽章;
⑵僅由外交部領事司對文件進行簽章;
⑶與進口商協商,由貿促會出具證明,證明進口國目前在中國尚無使館,為此要求給予免認單據文件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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