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未受刑事處分證明、婚姻狀況證明(離異者除未再婚證明外,還須提供離婚協議書公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公證)須在本人所在地的公證處公證;
2、 申請人持上述公證/書到外交部申請簽章后持公證/書及其復印件親自到印尼駐華使館申請簽章。
辦-理領事簽章(使館簽章)的小貼士
貼士一:
不光是公證/書要辦-理領事簽章,商業文書也要辦-理領事簽章,如貿促機構、檢驗檢疫等機構出具的各類文書,多數也需辦-理領事簽章后,才能在國外正常使用。
貼士二:
申辦領事簽章分三步走:步要辦好各種材料的公證/書或商業文書,步要拿著辦好的文書申辦外交部的領事簽章,第三步送至駐華使館的領事簽章,缺一不可。
貼士三:
企業出口所涉及的文件哪些需辦-理領事簽章要根據文書接受國的要求,有的國家這次不需要,下次也許需要。企業一定要弄清楚對方國家是否要求辦-理領事簽章,要辦哪些文書的領事簽章。
貼士四:
出口國家不同,簽章規定不同。各國對所簽章的文書均有自己的規定,企業在辦-理公證/書或其他商業證明書之前要弄清楚規定,避免因不符合要求被退件。如有不明白之處還可以撥打咨詢TEL:13316587431
貼士五:
申辦領事簽章要提前準備,盡早申請,因為大部分國家駐華使館需要一定時間辦-理領事簽章,且沒有加急業務。時間就是金錢,企業一定要提前了解接受國(單位)的有關要求,盡早申辦相關文書的領事簽章。
**,祝愿所有出口企業都能一帆風順的“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場,為企業自身發展創造更多機遇。
是否可以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地方外辦的領事簽章,而不辦-理外國駐華使館的領事簽章?
絕大多數國家的主管機構,如內政、民政、勞動或司法等部門,只接受經自己國家的外交或領事機構簽章的外國文書。如涉外文書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簽章,而不辦-理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館的領事簽章,會導致被文書使用國拒絕接受。因此,通常情況下,送國外使用的涉外文書需辦-理簽章。只有在當事人明確了解文書使用國只要求對涉外文書辦-理單簽章的情況下,才可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簽章,不辦-理外國駐華使館的領事簽章。
隨著中國對外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企業向國外出口商品,開展經貿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據、證明等文書往來,中國與國外文書真實性的采信與法律效力問題成為一個重要課題。領事簽章作為國家之間的文書推介活動,可通過對有關公證文書和商業文書環環相扣的確認,有效避免文書接受國因懷疑簽字或印鑒的真實性而拒絕接受文書??梢哉f領事簽章是企業出口可少的“通行證”。要想獲得這個“通行證”,除了要辦-理外交部領事司的簽章手續外,同時還要辦-理外國駐華使館的簽章手續。有了領事簽章這個“通行證”,企業的文書才能與使用國當地的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國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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